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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64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太平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使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使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已报经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编号为:中保协条款〔2006〕1号。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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