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奥地利萨尔斯堡州威风管乐团到福建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067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6]7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厦门枫华国际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奥地利萨尔斯堡州威风管乐团一行40人,于2006年6月17日至19日到福建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六月十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