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578号)
民安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经营资格的请示》(民保中报〔2006〕047号)收悉,经审核,核准你公司经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资格。
二○○六年六月九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