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国立魔术剧院舞蹈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025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
你厅新文字[2006]2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新疆演出展览中心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国立魔术剧院舞蹈团一行21人,于2006年6月至12月到新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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