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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公布2005年度工程造价甲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交公路发[2006]253号)




各省、自治区交通厅,北京、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计划单列市交通局(委),部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发布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 的通知》(交公路发[1995]1235号)和《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认证实施细则》(公设字[1996]039号),我部于2005年12月24日~25日组织了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考试。经审查,全国1260名同志获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甲级资格证书,现予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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