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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25号

关于发布《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等3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现批准《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等3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 行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3-2006)

二、 综合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4-2006)

三、 静脉产业类生态工业园区标准(试行)(HJ/T 275-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二○○六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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