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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钢琴家和小提琴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奥地利钢琴家和小提琴家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94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56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美琪演出经纪有限公司与上海东方艺术中心联合邀请奥地利钢琴家狄奥多尔・诺艾费和小提琴家多罗特娅・塞斯勒,于2006年6月至7月到上海、重庆、广东、浙江、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各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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