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增补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6]11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加强海洋开发管理工作,有效地协调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增补省林业厅为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黄家铭(省林业厅副厅长)为省海洋开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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