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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重庆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到重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919号)




重庆市文化局:
你局渝文化文[2006]19 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重庆市演出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孙燕姿,于2006年6月8日到重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在演出日期1日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等演出场所合格证明。
此复。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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