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可上海生物材料研究测试中心体外细胞毒性试验等项目检测资格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6]212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办法》(国药监械〔2003〕125号)的规定,国家局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可审查组于2006年3月28至29日,对上海生物材料研究测试中心的医疗器械检测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经审查,国家局认可该中心对体外细胞毒性试验等9个项目(见附件)进行检测的资格。有效期5年。
附件:
认可的医疗器械受检目录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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