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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的通知




有关单位:

为加强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的管理,规范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探索建立适合我国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保证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远程医学教育教学站和网站管理暂行规定》、《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结合试点工作的实践情况,制订了《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卫星)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网络)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及《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方案》。现将《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06年7月15日前将自评工作情况 和结果报送我部科教司。我部将在适当时候组织专家进行复评。
附件:
1、《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卫星)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2、《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网络)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3、《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方案
4、《 卫生部远程医学教育机构继续医学教育评估工作用表(试行)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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