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加拿大演员大山到上海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841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5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话剧艺术中心邀请加拿大籍演员大山,于2006年6月22日至7月1日到上海参加话剧《红星照耀中国》的排练和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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