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到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83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6]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视演艺中心与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共同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于2006年5月27日到江苏南京参加“同一首歌”的演出活动。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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