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
(农科(基安)函[2006]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有关科研教学单位: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监督检查的规定,为保障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指导研发单位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有效开展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监管,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和部分省区的管理人员,研究制定了《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现印发你们。请研发单位严格按照法规及指南的要求,配合管理部门进行自查,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真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田间试验的安全。
附件:《转基因作物田间试验安全检查指南》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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