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乌克兰国家“小鹰”儿童歌舞团到重庆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826号)
重庆市文化局:
你局渝文化文[2006]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重庆正点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邀请乌克兰国家“小鹰”儿童歌舞团一行27人,于2006年5月20日至6月5日到重庆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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