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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06]259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加强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不断提高注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和执业水平,确保工程监理工作质量,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决定由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要在建设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的要求,尽快组织制定有关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制度和办法,做好相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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