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迟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6]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研究,决定将YY0568-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手术照明灯和诊断照明灯安全专用要求》行业标准实施日期调整为2007年4月1日。特此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