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歌手马克思・哈勃及宫殿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684号)
福建省文化厅:
你厅闽文市[2006]5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福建省演出公司邀请德国歌手马克思・哈勃和宫殿乐团一行18人,于2006年5月至6月到福建、上海、广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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