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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的复函

关于《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的复函

(汕府函〔2006〕25号)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关于报送〈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修改稿)〉的请示》(汕城管〔2006〕61号)悉。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请你局依法发布,组织贯彻实施。

附件:汕头市城市容貌标准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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