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4〕1550号
【发布日期】2004-08-10
【生效日期】2004-08-10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文化部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久易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杭州久易科技有限公司
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04〕1550号)
浙江省文化厅:
你厅浙文市〔2004〕2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杭州久易科技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此复。
二○○四年八月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