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依舞吉娜”歌舞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493号)
河南省文化厅:
你厅豫文市[2006]2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河南英协文化有限公司邀请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依舞吉娜”歌舞团一行25人,于2006年4月至6月到河南、浙江、江苏、湖北、河北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各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四月三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