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0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6年3月2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8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两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
一、废止《
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
二、废止《
广东省加强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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