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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42号

关于批准对洋县黑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洋县黑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洋县黑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洋县黑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陕西省洋县人民政府《关于界定洋县黑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洋政函[2005]6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陕西省洋县洋州镇、贯溪镇、戚氏镇、谢村镇、龙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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