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4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4号

关于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产品予以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的公告




根据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的申请,经专家组审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核,决定对广西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型发动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型发动机、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型汽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的轻型汽车、五羊-本田摩托(广州)有限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予以环保生产一致性免检。

上述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环保法律、法规和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的规定,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企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产品的排放控制水平,充分发挥免检企业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六年三月十五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