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625号
狂犬病活疫苗(Flury株)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修订了狂犬病活疫苗(Flury株)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已取得GMP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企业,可按照《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产品批准文号。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略):1.狂犬病活疫苗(Flury株)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
2.狂犬病活疫苗(Flury株)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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