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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2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12号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综合评价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趋势,现批准《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HJ/T 192-2006

该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站(www.sepa.gov.cn)和中国环境标准网站(www.es.org.cn)查询。

特此公告。

附件: 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范(试行)

二○○六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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