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英籍钢琴家傅聪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32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6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艺术中心邀请英籍钢琴家傅聪,于2006年4月8日到上海音乐厅举办钢琴独奏音乐会。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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