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交响乐团邀请美国钢琴家多拉・瑟维利安-库恩到上海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31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6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交响乐团邀请美国钢琴家多拉・瑟维利安-库恩,于2006年3月25日在上海音乐厅与上海交响乐团合作演出“哈恰图良第一钢琴协奏曲”音乐会。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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