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法国歌手安娜・佩可等3人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31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9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保利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法国歌手安娜・佩可等3人,于2006年3月到北京、辽宁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三月六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