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第617号
制定新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全国农业植物有害生物普查结果,我部组织制定了新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和《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现予发布施行。1995年4月17日我部发布的《农业植物检疫对象和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同时废止。
附件:1.
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2.
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
二○○六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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