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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7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7号

关于撤回并注销北京永佳面粉厂等北京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决定对北京永佳面粉加工厂等36家企业的4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予以撤回并注销(名单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撤回、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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