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国迪斯尼音乐剧《狮子王》剧组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210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6]11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大剧院邀请美国迪斯尼音乐剧《狮子王》剧组一行155人,于2006年7月15日至10月8日到上海大剧院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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