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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哈政综[2006]8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单位:

根据市政府领导意见,现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予以转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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