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丹麦女歌手桑娜・萨洛蒙森及其乐队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6〕123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6]2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国际文化艺术公司邀请丹麦女歌手桑娜・萨洛蒙森及其乐队一行15人,于2006年2月2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主办方及其合作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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