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市人防办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市建委、市人防办制订的《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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