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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6号

关于公布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根据《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管理与监督规则》的有关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的申报工作,经审查,确定其中27家单位为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现予以公布。

从3月1日起,未经总局公布的鉴定评审机构不得从事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

附件: 首批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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