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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9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5年第209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延安酸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延安酸枣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延安酸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界定延安酸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函》(延政函[2005]13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延安市宝塔区、吴旗、志丹、安塞、子长、延川、延长、宜川、甘泉、富县、洛川、黄陵等12个县区现辖行政区域及黄龙县石堡镇、范家卓子、界头庙、红石崖、白马滩、柏峪、三岔、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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