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维也纳莫扎特宫廷爱乐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31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5]116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世纪演出公司邀请维也纳莫扎特宫廷爱乐乐团一行54人,于2005年12月26日至2006年1月8日到北京、上海、浙江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