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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克里斯托夫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德国克里斯托夫交响乐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306号)




湖北省文化厅:

你厅鄂文化办[2005]2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北楚天演出有限公司邀请德国克里斯托夫交响乐团一行96人,于2005年12月18日至2006年1月4日到北京、上海、湖北、浙江、江苏、河北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其他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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