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韩国音乐剧《乱打》剧组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25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2005]112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世纪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韩国音乐剧《乱打》剧组一行13人,于2005年12月25日至2006年1月25日到北京、无锡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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