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同意原大连海密梯克密封泵有限公司核承压设备设计和制造资格许可证持证单位变更名称的通知
(国核安函〔2005〕90号)
大连海密梯克泵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和制造资格许可证更名申请的函》(大海密发〔2005〕6号)收悉。
经审查,我局同意将原“大连海密梯克密封泵有限公司”的民用核承压设备设计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3)03号)和制造资格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3)04号)持证单位名称变更为“大连海密梯克泵业有限公司”。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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