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辽宁鞍山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213号)
辽宁省文化厅:
你厅辽文外发[2005]12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于2005年11月19日到辽宁鞍山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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