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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山东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到山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196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外发[2005]7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演出公司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于2005年11月14日至25日到山东威海、济南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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