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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章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章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5]136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5〕3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开业的批复》(银监复〔2005〕274号)精神,成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自即日起,启用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新印章,原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筹备组印章同时废止。

附件:甘肃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印模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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