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小提琴演奏家姚珏及捷克布拉格苏克室内乐团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19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5]154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市演出公司和上海焱阳文化艺术交流公司共同邀请美籍华裔小提琴演奏家姚珏及捷克布拉格苏克室内乐团一行16人,于2005年11月9日到江苏无锡进行营业性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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