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美籍歌手费翔到黑龙江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183号)
黑龙江省文化厅:
你厅黑文发[2005]21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兴发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裔歌手费翔,于2005年11月23日到黑龙江省鹤岗市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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