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确保企业发展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通知
(沪食药监流通〔2005〕673号)
各药品批发企业:
今年以来的日常监管中,发现一些药品批发企业因经营不善、债务亏损而谋求资产重组或股本结构调整,期间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正常有效地运转,药品经营质量常有隐患。
经研究,为切实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要求药品批发企业实施资产重组之前,应事先报告我局,我局将提前介入,帮助和促进督促企业资产重组期间及其实施后,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0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