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按钮

详情

农业部公告第561号

农业部公告第561号

批准注册“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为饲料添加剂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申请的“饲料级液体L-赖氨酸”作为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新饲料添加剂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05-06)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 2005-06)

证书编号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使用范围

新饲证字( 2005)09号

四川川化味之素有限公司

饲料级液体 L-赖氨酸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分享到:
新浪微博 人人网 QQ空间 腾讯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