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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吉林省
【发布文号】吉政办发〔2005〕39号
【发布日期】2005-10-17
【生效日期】2005-10-17
【失效日期】--
【文件来源】
吉林省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5〕39号)
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涉外突发事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境外中国公民和机构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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