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光良到湖南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5〕2016号)
湖南省文化厅:
你厅湘文报[2005]10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湖南省浏阳市兴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梁静茹、光良,于2005年10月18日至19日到湖南演出。
请主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政府不得参与此次演出活动。
请你厅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五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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